记得香港某电视台主持人在评论港大学生会主席的六四言论以及众人的反应的时候摆出了一个很有见地的观点,那就是有时候,总有一些人喜欢通过讨论一些鸡毛蒜皮的无关紧要的小细节,以图把众人的吸引力从本质引开。就比如提出一些“南京大屠杀是在城内进行还是城外进行之类”,“德国是灭种犹太人还是减少犹太人”之类的问题。我还能再补充几个,比如,“杀人的时候用的枪都是些什么型号的?”,“德国人的化学武器的成分是什么?”之类的,再低级再无聊的问题我还成想出几个,我很流氓我承认,但是至少,我是有良知的流氓。
最近江南一起有名的交通事故,若以此来审视,可以发现,大家也都在回避本质问题。因为很明显的,这次事故本来也就是一个交通事故而已,但是整个国家机构,行政的,法律的,整个国家的传媒,于此的所作所为,清楚的表明,中国的法制体制有很严重很严重的问题,而且,就目前情况来看,只有恶化而无变好之趋。这个国家,根本就是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并且,这个国家不允许任何有良知的人指出“这个国家是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它只想要继续这种没有“法律”的状态一直延续下去。它控制住媒体的良心,它以狰狞的面孔,剧毒的獠牙,把一切良知给撕碎掉,或者把一个个正常的人格给扭曲得丑陋不堪。
吃饭的时候跟朋友们八卦了持中国护照的种种坏处。最后我觉得,中国护照就相当于一张“耻辱证”,拿着它,就相当于公开表明“大家来吧,尽情的羞辱我吧,无论是在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我都是任人践踏的对象”。
嗯,完了,我有点愤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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