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8日 星期四

我觉得中国需要的是法制,而不是民主

很多人喜欢动不动拿民主说事,但是你问他民主到底是什么,他可能支支吾吾半天说不上来。
记得之前一个知名学者来港大作讲座时说,民主是什么,很多人说不上来,但似乎你一用上这个词你就永远是对的一样。
我觉得很荒谬。民主是很虚无缥缈的东西,而且很多时候弊多于利,特别是在一个国民的明辨是非能力都很成问题,如中国,这样的国家。民主只会添乱,越民主亡国得越快。
但是法制真的很重要,非常重要。比如新加坡这个国家也很不民主,可能比中国还更不民主,很多时候,但是法制很好,所以,新加坡是一个发达国家。
中国的很多很多丑恶的怪现象,都跟中国混乱脆弱的法律体制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比如贪污啊,腐败啊,为富不仁而能安然无恙,当权者以权谋私而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以致于可以胡作为为。说到底,全都是因为法制不健全,跟什么文化啊,意识形态之类乱七八糟的没关系。法制啊,法制!!!为什么这么常识的问题就没人看出来?
韩寒的Blog有很多嘲讽世态,针砭时弊的文章,对这个问题他也很关切的样子。引用一下他的很搞笑的关于中国宪法的评论:
中国宪法第一条: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有很详细的案例分析可以充分证明确实是这样,详情请见韩寒Blog)
说你无罪,你就无罪 (这个韩寒也给出了很详细的案例分析。我还记得,大意就是一个某某地的领导花了6000块左右买春,对象是一个未满14岁的小女孩。照法律所说,如果跟幼女发生关系,本来不管她是不是愿意,都属于强奸幼女,犯法行为,挺严重的。后来审判的时候,那个领导居然只给罚了一点款,就什么事都没了。这是辩词:因为他跟那个幼女发生关系的时候,并不知道对方不满14岁,所以,不知情者不罪。【我晕啊!这是什么烂审判。这真是太不成体统,太不象话了。我个人理解为大概是那个领导跟法院里面的高层关系不错,所以就随便找个借口乱判了事。红楼梦里面的葫芦僧判葫芦案,今日还在神州各地不时上演,并且没有人能do something,do anything,来改善一下】唉~~~~~~然后韩寒还很搞笑的讽刺说,领导好像都喜欢对幼女下手,这是一种爱国,爱党的表现,并模仿中宣部的语气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爱国就要爱国家的花朵,爱花朵就要跟花朵发生关系,所以,这些领导以身作则,展示了新时代领导人关爱祖国花朵的风采)
Anyway,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总结,反正,法制比民主更重要。只要法制好,不怕没有民主,慢慢发展个一两百年,啥都会有的。没有法制,就等着重蹈封建社会的“只有朝代更换,没有本质进步”的历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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